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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考试大整理一至三章辅导资料

1992.1.1 编制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商品目录》

1987.1.22编制了第一部《海关法》

1987.7.1 实施

2000.7.1修改《海关法》

2001.1.1实施

1998成立走私犯罪侦察局

2003.1.1改名海关总署缉私局

临时注册登记为7日

审请材料后5日内告知申请补正的全部内容

20日审查+20日作出决定 40日前的延续

30日变更+10日核发 证书有效期2年

注册登记:90日内到企业所在地海关登记并发证书

收发货人证书为3年 30日变更直接核发

报关员离职之日起7日内办理注销手续

暂停6个月:1,工作疏忽,处10%以下罚款,严重的撤消(同报关员)

2,拖税,不履行

3,供他人或非法代理他人,处5万以下罚款,严重的撤消(同报关员)

撤消:1,走私犯罪或1年内有2次走私行为

2,报关员1年内3人次被海关暂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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