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人员
根据中组部、人事部的规定,我委对已通过人事部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按照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:5的比例,依分数高低确定专业笔试和面试人员;另每类职位按1:1的比例依分数高低确定替补人选(名单附后)。
二、考试时间与地点
1、专业笔试
时间:2007年1月12日(星期五)下午1:30。
地点:北京市东城区张自忠路7号和敬府宾馆(电话:010-64017744)。
2、面试
时间:2007年1月13日至1月21日。
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[8] [9] [10] ... 下一页 >>